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东至县教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00:00 来源: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体育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1.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协调、职能股室分头承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涉及教体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明确工作职责,将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对照《东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2019版)》要求,围绕教育领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印发《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各股室职责,保证公开工作科学高效。

2.建全工作制度。面对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建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员、公开统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舆情回应、投诉举报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实及时。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邮箱和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局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218条。其中,在县本级公开392条次,教体局部门信息公开826条次,编印《东至教育》4期,包含“人事信息”40条、“政策法规”27条、“行政权力运行”34条、“规划计划”8条、“财政资金”52条、“招标采购”7条、 “精准扶贫情况”4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6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7条、“回应关切”34条、“新闻发布”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56条,实现了信息公开栏目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依法回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保障重点信息。除法定涉密项目外,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了教师招聘、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义务教育信息、学生资助信息,并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同时,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有力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台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情况。及时调整县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并下发了公开目录任务分配表,按各科室(中心)职能对发布的信息内容、更新周期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强化了领导,压实了责任。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布置同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多次召开工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工作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三审制度”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材料,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14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0

4

行政强制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28.310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部分内容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我们将加大对新条例学习,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压实机关各股室职责,广泛运用政府网站,更加注重主动公开,更加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