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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year/show/288/202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27号,电话:0566-7026909,邮编:247200,传真:0566-70269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以创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目标,全方位及时精准的公开教育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落实“双减”、课后服务、教育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等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全年公开“人事任免”25条、“教师招聘”45条、“行政权力运行”45条、“政策解读”29条、“财政专项资金”31条、“招生信息”69条、“学生资助”37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1条、“回应关切”42条,实现了信息公开栏目全覆盖。

2.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公众宣传教育,对“疫情防控”“疫苗接种”“食品安全”等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共发布信息45条。

3.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参加8次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培训和整改专项培训,在政务公开网开设28个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栏,发布信息1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度教体局共印发规范性文件0个,梳理和发布20102021年有效政策文件2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县政府网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结合公开体系,一是完善线上公开平台,加强内容保障,完成局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升级。二是强化线下公开平台,做到整体推进,定期更新局政务公开栏内容。全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86条,其中,在县本级公开219条,教体局部门信息公开967条,召开“济困助学 放飞梦想——2021年学生资助政策”在线访谈1次、2021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1次;举办“政府开放日——走进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现场”活动1次。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监督评议,努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我局主动作为取得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且内容不够规范、达不到易懂、透彻的效果。各股室不够重视,都是被动上报信息,导致公开的信息量少且质量不高。改进情况:政策解读采取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除文字内容外,结合实际,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建立信息定期上报更新机制,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增加信息数量确保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