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务院令第711号) (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zhi.gov.cn/Xxgknb/showList/297/page_1.html )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8609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主动公开和网上咨询答复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进一步促进我县自然资源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及时更新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以县政府部门“三定”职责、权力清单、服务清单为准则,配置权责权力清单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完善,包含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活动等信息。实现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配置要素集中展示、统一风格。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对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设置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专栏,统一规范公开。
2、围绕“六稳”“六保”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执行落实。结合“六稳”“六保”工作专题,及时发布对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信息6条。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提高自然资源信息公开质量。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法定公开内容和公开目录,围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任务新举措,同时有效结合“东至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二是提高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性。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解读培训,主动回应信息23条。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专题专栏信息。强化东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本年度应急管理类信息90条,其中应急预案1条、预警信息44条、应对情况45条。二是多渠道转发公开疫情信息。第一时间将我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政策法规、应急管理、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等栏目公开。三是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寒潮预警等其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的目标,加强扶贫有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好驻村扶贫专班及局全体帮扶干部在扶贫一线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本年度精准脱贫类信息14条。
6、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政务公开质量水平。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二是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征地补偿相关信息公开,本年度发布国土规划类信息共31条,其中建设项目(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类信息5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类信息6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类信息3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类信息4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4宗,答复信息属于可公开范围,已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东至县人民政府网”为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别从“土地征收、城乡规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这四个方面着力推进,除法定涉密项目外,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了重点工作信息143条。并按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调整情况。同时,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有力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进行规范管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以“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为主要目标,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题页面改版升级,完善东至县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积极拓展完善公开平台,加强公众号建设及管理,及时更新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至不动产”动态信息,设置便民服务入口、政务公开栏目和政民互动平台,群众可在线预约办理业务、查询办理进度以及了解不动产有关政策法规,实现群众与政府部门的实时沟通,拓宽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及时完善公开目录任务分配表,按各股室职能对发布的信息内容、更新周期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分工。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布置同落实,按时开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2、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相关制度,来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本年度累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8条,新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8条。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落实考核监督。对各股室所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我局制定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办事效率。
2020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1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2 | +33 | 4 |
行政强制 | 0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宽。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培养政务公开专业队伍,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灵活运用视频或图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丰富化。并依据单位职能和权责清单等,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