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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21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305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8609,传真:0566-70286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2024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其中,自然资源领域410余条,部门文件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财政资金14条,行政权力运行134条。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解读6条,主动回应11条,集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4件。高效办理12345热线(信箱)、政府网站留言等受理渠道的咨询和投诉等信息,全年共办理回复150余条。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公开了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83条,房地产市场信息4条。坚持抓好“六稳”“六保”相关信息的规范发布,全年共发布信息近16条。四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41条,其中防治方案1条、预警信息35条、应对情况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信函申请15件、网上申请2件,均按规定办理,未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3,结果维持3件,行政诉讼1件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等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严格信息发布把关,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去年和前几年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清理,及时纠正错敏词和错链、失链。全年未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其他文件3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为对外公开门户中枢,作为企业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的主要渠道。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数据共享共用,搭建网上办事平台,实现更多事项、业务全程规范化网办。三是进一步完善“东至不动产”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技术安全防范,确保新媒体运行通畅。今年以来,“东至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86条。

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抓好部署,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办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对省、市、县各级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及时补齐短板弱项。2024,我局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7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加强对政策文件学习,提高各股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政务公相关培训,并及时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各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