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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0:00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16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8861)。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用权公开。重点做好权责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信息、文件、抽检结果、专项整治以及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及时公开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知识、用药安全知识行政处罚案件与行政许可结果信息113条。公开局年度部门决算和年度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情况15条

2.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注重对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和培训

3.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告、卫生知识等信息69条,公开应急管理信息11条。

4.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发布脱贫攻坚方案、工作进展类信息4条。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238条,重大预决策6条,规划计划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7条。我局全年主动通过县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62

 5.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工作。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发布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今年发布清理信息4条。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分配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紧跟政策,关注舆情,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开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县政府网的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完善栏目设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三是做好线下为民服务窗口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充实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1年社会群众对我单位评议结果较满意。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单位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1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错敏词出现频率过高,文件解读工作不够透彻、解读方式单一,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不够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错敏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提升内容质量,确保解读材料中的决策背景、研判过程、创新举措等实质性内容和要素完整。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等重点领域正逐步完善,围绕公众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价格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细化了公开内容。加强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执法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度,降低敏感性错误的发生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