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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2019) 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东至县政务公开网

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List/332/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流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东流镇人民政府大楼3楼, 邮 编:247000,电话:0566-8121063,传真:0566-8124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主动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定、测评整改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东流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东至县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本)》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等53个一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7,同比增长150%。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1条,其中乡镇简介1条、内设机构简介1条、基层站所简介2条、行政村(社区)简介8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其中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9条,工作计划19条,包含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解读、各类重点工作规划计划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12条,其中月度统计11条,统计年报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7条,其中年度财政预决算6条,“三公”经费情况4条,债权债务1条,包含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预算调整的决定或批复,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信息309条,其中精准脱贫71条,教育信息15条,基本医疗卫生21条,社会保障180条,促进就业18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46,其中应急预案12条,预警信息7条,应对情况11条,应急常识16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类信息69条,其中环境保护58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类信息5条,包含招考公告、职位表、成绩公告、体检公告、录用通知等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本年度我镇还主动共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共542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0条,政府工作报告3条,政府会议18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16条,决策部署执行情况10条,规划计划执行情况16条,督查督办问责情况1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规划计划落实情况16条,工作总结22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政府领导7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154条,权责清单8条,公共服务清单5条,权力运行结果43条,人口与计生20条,美丽乡村16条,土地利用2条,农村危房改造16条,公共资源交易28条,公共文化体育9条,小额工程招投标26条,为民服务28条,民生工程10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43条,回应关切16条,监督保障22条。
   10、《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019年,我镇立足本地工作实际,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17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3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4条,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3条,土地征收3条,房屋征收5条,筹资筹劳5条,社会救助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平稳有序。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经办人。以镇党政办为牵头办公室,各科室负责协助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

二是压实责任,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网站内容管理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坚守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严格对照东至县乡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二是依托我镇微信公众号外宣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维,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基本构建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我镇最新动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流镇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制定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分解表。

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网站管理、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等综合能力。

三是坚持做好县政务公开办通报和调度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反馈、加强沟通,对监测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公开发布,确保整改实效。

四是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年度自查自评、年度总结撰写以及全县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并及时报送和公开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6

-16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2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41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准确规范;二是个别科室、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未按照任务分解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和工作交流开展较少。

(二)改进情况:

1、已改进: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完善工作,二是持续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子站和公众号信息内容及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问题导向,主动对标整改。

2、2020年计划改进: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流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