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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00:00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year/show/332/202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东流镇泉东路711号,邮编:247210,电话:0566-8121063,传真:0566-8124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流镇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08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9条,其中年度政府预决算5条,“三公”经费情况3条,债权债务1条,包含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等。发布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有关信息81条,发布疫苗接种、疫情防控信息68条。发布政策解读3条,运用文字解读、视频解读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发布力度,转发上级政策解读20余条。积极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1篇2021年度优秀政策解读案例参加全省评选。

加强互动交流,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热点领域,发布生态环保、疫苗接种、医保缴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信息106条。及时受理政府网县长信箱留言,今年以来,接到网上来信8件,均按期办结。

推进对企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网站、“古镇东流”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宣传创业就业政策、送创业就业服务,持续扩大优化营商环境税费减免、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优惠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审核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要求联络员及时将预公开信息经由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至党政办,信息员初审后,将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确保公开信息严格把关。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有效政策文件梳理工作,经梳理,我镇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县政府网东流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调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事项,编制了2021年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流程图、东流镇公共服务指南。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目录,重点突出了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疫苗接种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新媒体平台建设情况。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古镇东流”微信公众号联动公开,2021年度,“古镇东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4条。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逐步规范。现有为民服务中心面积380平米,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平台现配备服务人员9名,政府一楼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配备有办公桌椅2套、电脑1台、触摸查询机1台。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为民服务事项清单上墙,提供信息公开查阅服务。

村(居)务公开栏建设情况。县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区,确定并组织建设镇级村(居)务公开示范点3个(城东村、金山村、菊江社区)。研究制定《东流镇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各村、社区立足实际编制《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村(居)务公开栏建设逐步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审核发布、协调监督等工作。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围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从问题整改中不断汲取经验,减少重复性的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开展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评议结果良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在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面。解读人员对政策解读的要求了解不够全面,本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主要为文字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政府网站“两化”领域建设及公开做到常态化开展,但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目前已增加视频解读。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加强学习交流,依托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微信、板凳会、议事角等渠道加大对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推进特色公开。设立“议事角”站点,探索创新“板凳会”上公开村务,围绕财务公开、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公开信息400余条,使各项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