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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7:12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东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东流镇泉东路711号,邮编:247210,电话:0566-8121063,传真:0566-8124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27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发布援企稳岗、退税降费等政策及岗位招聘信息72条,工业经济月度统计和农业统计年报数据共16条。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农业补贴、医疗、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信息155条;发布稳岗就业、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信息147条。

公开自然资源、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救助、涉农补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信息289条。公开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信息305条。各村、社区均按时间节点将惠民惠农补贴信息在村居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并及时留存归档,制定了惠民补贴查阅提示卡,提供查阅查询服务。受理办结县长信箱留言4条,答复率100%。回应解答群众热点问题247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清理现行政策规范性文件,我镇目前无现行有效政策规范性文件。通过文字、动画、图片、视频解读等方式公开政策信息20余条。发布政策文件1个,发布规划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县政府网的东流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古镇东流”微信公众号协调联动公开信息;二是公开专区建设逐步规范;三是村(居)务线下公开栏及时进行改造提升,优化公开栏版块设置。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二是根据新要求、新情况及时规范修订了主动公开目录。三是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31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四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优、数量不多、形式单一。镇本级文件的解读较少,解读人员对政策解读的要求不够了解,解读中存在与文件雷同、起草过程简单等问题,目前已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二是村(居)务公开规范不够、美观不足、标准不一。目前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基本完善了15个村居的信息公开,但要实现常态化且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还需要一定力度和时间。同时,部分村、社区线下公开栏的模块设置还不够规范、美观。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相关知识的学习,推送有关动画、图片解读。二是部分村将公开栏板块设置进行了调整,重新制作了公开栏。要求各村居公开信息时隐藏个人隐私部分,张贴注意整洁效果,并及时督查督促,实现该栏目常态化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模式,推出政府信息“专区+专栏+专会”(即政务公开专区,村居务公开专栏,板凳会)精准推送模式,广泛听民声,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话题,各村、社区优化了公开栏版块设置,部分村重新制作了村务公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