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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流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东流镇泉东路711号,邮编:247210,电话:0566-8121063,传真:0566-8124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流镇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主动公开
一是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依照目录规范要求,设置政策文件、决策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等88个一级目录,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8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发布145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10条,扶贫领域26条,就业创业领域94条,社会救助领域118条。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释疑解惑,发布农业补贴、医疗卫生、教育等信息266条,公开就业创业、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信息160条。通过文字、动画、图片、视频解读等方式公开政策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办理流程,参加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学习培训,2024年度,我镇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方式为网上提交,已按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强化信息发布保密核查,清理无效历史信息310条。梳理现行有效文件和规划文件及时纳入全县政策文件库,2024年未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文件3个、规划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确保内容准确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二是使用好“古镇东流”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古镇东流”公众号关注人数达3131人,累计发布文章公众号611篇,确保政务公开高效运行。三是继续通过公示栏、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形式公开民生信息,确保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发挥效能考核“指挥棒”功效,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及时对各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按照《2024年东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做任务分解,责任到岗,对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大信息更新力度,做到各项政务信息有序公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意见箱、网上留言、当面提交等方式,了解公众需求,征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 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策文件和服务指南的更新速度未能跟上实际工作变化,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存在滞后性。
2. 公开渠道有待拓宽,在社交媒体和其他新媒体平台的利用率不高,影响了信息的覆盖面。
3. 政策解读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简略,未能充分解答公众关切,影响了政策的传播效果。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政策文件和服务指南的及时更新。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在社交媒体和其他新媒体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三是深化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传达政策意图和具体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工作方面:2024年,东流镇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台,打造办事指南墙,配备电脑、打印复印机等电子设备,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宣传解读等政务公开服务,切实把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成“最美零距离”。专区利用智能宣传屏、多功能显示屏等现代化设备,采取动漫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教育、医疗、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话题,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村务公开等宣传工作,精准传达政策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