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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企业 / 就业创业 / 劳动、人事、社保、监察 / 其他 / 财税奖补
名称: 关于印发《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秘【2022】78号
成文日期: 2022-05-25 发布日期: 2022-05-30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东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科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6—5292982
关于印发《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16:25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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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各类群体充分就业创业,帮助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更好服务我县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若干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22〕16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服务园区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113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1.建立用工求职信息服务平台。厘清全县在外就业及创业人员基本信息、劳动者求职需求、企业用工需求三项信息清单,通过池州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劳动者求职、企业招工、就业服务三方信息互通共享,为求职者、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供需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2.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举办“周三就业招聘”和“周六人才对接”2大主题招聘活动73场;开展“春风行动”、“节日招聘”及特殊群体专场招聘活动25场;举办“化工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袜业箱包服装”等特色产业专场招聘活动3场;组织企业参加“招才引智高校行”等校园招聘活动。创新“直播带岗”、“广播送岗”“直播政策” 等特色网络招聘模式。(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广泛开展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3000人。依托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劳动者针对不同工种开展多种类型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1200人,实现劳动者高质量就业。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补贴,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个人自费并按有关程序申请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人才的补助办法按照市级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4.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持续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每年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不少于3个,争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不少于2个、名师带高徒基地名师认定不少于2个,经认定为县级、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助。对于入选市级、省级名师的名师带高徒基地,依据级别和带徒人数给予名师带高徒基地8000-20000元补助。积极推动华尔泰、池州工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新兴产业综合竞赛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才办,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5.落实各项奖励扶持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落实企业社保降费、阶段性缓缴等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实施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见习补贴等扶持政策。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引才奖补,引导返乡人员县内就业,吸引优秀人才来东至就业。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招工用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服务企业招工用工;扶持各类群体回乡创业,针对各类返乡创业人员,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6.建立乡镇园区考核机制。将乡镇招工服务工作列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考核,每年计划新增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人,重点推动山区劳动力转移到园区企业就业,对完成任务乡镇,给予适当补贴。落实园区加强企业用工监管责任,对园区企业年度用工流失率低于10%,县政府给予园区通报表扬;对园区企业用工流失率超过50%,县政府对园区实行约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二、发挥市场主导作用

7.大力组织劳务输入。依托广州、西安、杭州等地商会组织、骨干企业和驻外党支部,在劳务主要输入地设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2个,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每年5万元的补助,组织开展“接您回家”活动,逐步引导鼓励东至籍成功人士及其他群体返乡就业创业。加强与云贵川等劳务输出富裕省份的劳务工作,适时组织缺工企业精准对接,有序组织劳务输入。对成功协助县内企业招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池州市劳务服务协作站,按照每人500元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8.发挥服务机构助企作用。积极培育1-2家本地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焦农村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才,用好农村闲散劳动力,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库,充分发挥灵活就业人员市场。加大与长三角区域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对接,最大化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为企业招工引才提供优质服务。向县内园区企业和规上企业介绍就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500元的补贴;向县内园区企业和规上企业输送劳务派遣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劳务派遣机构每人300元的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三、发挥园区主责作用

9.完善园区设施服务。持续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打通园区与县城的交通循环系统,提升为园区企业员工吃、住、行、娱、购、医、学等基础性服务功能。(牵头单位: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

10.增强综合保障能力。鼓励园区加强新就业人员享受租房、公租房等房屋保障政策;随迁子女入学与流入地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以及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11.完善自主评价机制。充分尊重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自主权,允许备案的等级认定企业灵活采用多种方式评价技能人才。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12.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加强文化和员工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打造拴心留人的就业环境。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畅通职工晋升通道,鼓励职工提升能力,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职进修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并继续在企业工作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继续教育补助。(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五、发挥院校主阵地作用

13.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推进池州工业学校围绕我县产业发展方向设置医药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专业,支持园区企业和县内规上企业与池州工业学校联合开展定向式培养和学历提升教育培训模式,年度培养不少于100人,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将年度实际在东至园区企业和县内其它规上企业就业的池州工业学校毕业生数纳入县政府对县教体局和池州工业学校的考核。加强在池院校和重点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力度,并给予院校一定补贴,建立院校向我县企业培养和输送实用型人才稳定通道,组织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县内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高校一次性补贴;组织当年度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县内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人社局、池州工业学校,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六、其他

本细则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省市有关政策依据省市规定执行,我县出台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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