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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year/show/291/202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邮编:247299,电话:0566-7029013,传真:0566-70291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东至县公安局”微信、微博、抖音、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8条。

1.聚焦重点工作推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县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做好主动公开目录的责任分解,持续对重点民生领域进行多形式解读和公开,发布治安管理类信息12条。

2.聚焦权力公开透明,加强权力配置公开。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完善文件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同时,按照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6个方面规范了政府机构简介。

3.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严格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进行文件解读,采用媒体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4.聚焦突发性事件,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回应关切”栏目下开设“疫情防控”“防疫知识”等专栏,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东至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公开属性对公文分类,编辑并公开依申请公开目录;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制;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对重点栏目设置系统监测指标,通过常态化监测预警提高信息发布频率。二是在原有的公开栏目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持续优化为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窗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对公开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事项开展排查,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广泛征集网民意见,接受社会评议,2021年社会公众对我单位评议结果较满意。落实《东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三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0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8.10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东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本部门解读信息较少,形式较为单一;

2.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比较局部,不够全面完善;

3.政务新媒体管理存在一些不足,制度不够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办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确保基础信息公开高标准高质量。

(二)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进一步做好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重点体现文字解读的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丰富动漫、图片、视频等解读形式。

(三)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完善运维保障机制,确保网站及“两微”平台运维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