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水利局子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61号县水利局,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1524,传真:0566-70115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至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号)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以及水利局“三定”职责、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的内容,开通和完善了县水利局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实现了权力配置要素集中展示、统一风格。同时,集信息公开与办事服务于一体,达到了一点全通,一“栏”无遗的公开效果。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的规范化流程,严格要求重大决策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本年度面向部门征集意见2次,《安徽省东至县城市防洪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已完成。注重意见征集的全过程工作,做到有征集必有反馈,意见反馈做到了同步发布。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一是根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加强相关信息发布,本年度“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布信息35条。二是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发布负责人政策解读信息2条,其他政策解读6条,上级政策解读4条,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4条。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主体和形式,采用专家政策解读和动漫政策解读的形式,使民众更加了解政策发布的目的,加大对政策的认同感。本年度也积极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加深了我局各股室对政府公开工作以及相关政策解读的了解。
3.围绕突发性时间应对加强相关信息公开。一是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主动回应疫情相关信息,工发布疫情防控信息7条,从防控常识手册到保卫疫情期间饮水安全,全方位加深民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了解。二是强化对防汛救灾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防范强降雨、雷雨大风等预警通知,加强防汛应急应对,公开发布防汛期间的调度令,全面及时的公开我县防汛救灾工作的最新进展。
4.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对农饮扶贫工作信息的公开。发布精准扶贫信息8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相关信息4条。二是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河(湖)长制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展示我局河(湖)长制工作成果,本年度共发布河(湖)长制工作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次,分别为申请“2013-2018”集中式水源地情况和要求公开东至县新民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我局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及时受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在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注重填写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及文本下载设置作为必选项。从源头规范发布质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发布清理结果。二是切实强化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要求各局属单位、各股室在报送和发布信息是落实信息“三审”至、确保做到“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和第三监测的巡察和抽查结果,及时对有问题或缺少的信息进行更正补充,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及时、有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规范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加强基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领域目录建设工作,做好目录内容的迁移和补充工作。二是开辟了政务公开的新渠道。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政务大厅窗口等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切实为群众的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良好。对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通报督查制度,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根据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由我局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着重介绍了“五公开”的内涵、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目录的深入解读。切实加强了水利系统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推动形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
2020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1 | +5 | 8 |
行政强制 | 4 | +2 | 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1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1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还存在欠缺;三是在政务公开工作长期监督整改方面坚持不够;四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
为此,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致力于改进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着力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的解读力度,不断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势。三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四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Copyright © 2025 东至县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1005235号-1
主办单位: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东至县政务信息中心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 运维电话:05667026048
邮编:247200 皖公网安备34172102000046号 网站标识码:3417210002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