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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22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张溪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1号楼1楼,邮编:247250,电话:0566-8241100,传真:0566-8241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张溪镇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抓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新路径,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2024张溪镇公开各类信息879其中公开财政专项资金68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153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受理办结县长信箱留言5条,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张溪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办结率100%,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机制,持续健全保密审核体系,明确职责、流程及追责措施,加强信息审核与发布,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2024年,我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建设公开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严格落实公开审核程序,及时清理历史无效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二是规范新媒体平台。严格对照政务新媒体运行要求,及时更新审查“张溪新风”微信公众号,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推进村务公开落实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完善26个村()公开栏建设,强化村务公开监督,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二是定期检查网站是否及时更新以及有无错别字等情况,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规范三是积极做好上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2024年,我镇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参加线上访谈1次,邀请村(居)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等人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社会公众对我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评结果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公开信息的内容质量不高,探索创新的少。二是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导致信息收集困难,内容较为匮乏。三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工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强化工作创新,优化公开质量。在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信息评选、网站建设情况自查,探索新媒体信息发布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政务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加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同时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将群众的意见融入到工作中来,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重点内容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同时对政策实施过程中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分阶段持续跟踪解读,及时主动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