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张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36/0/page_1.html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溪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一号楼,邮编:247250,电话:0566-8241100,传真:0566-8241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镇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增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抓紧、抓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张溪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东至县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本地工作实际,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等53个一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8条,基本实现卫生健康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其中乡镇简介1条、内设部门简介7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其中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4条,工作计划9条,包含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解读、各类重点工作规划计划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13条,其中月度统计11条,统计年报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11条,其中年度财政预决算6条,“三公”经费情况4条,债权债务1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信息243条,其中精准脱贫47条,教育信息19条,基本医疗卫生19条,社会保障145条,促进就业13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31条,其中应急预案9条,预警信息7条,应对情况9条,应急常识6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类信息10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类信息12条,包含招考公告、职位表、成绩公告、体检公告、录用通知等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本年度主动共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共382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5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会议1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18条,决策部署执行情况5条,规划计划执行情况2条,督查督办问责情况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规划计划落实情况1条,工作总结11条,建议和提案办理10条,政府领导13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66条,权责清单2条,公共服务清单1条,权力运行结果8条,人口与计生12条,生态环境29条,美丽乡村4条,土地利用10条,农村危房改造22条,公共资源交易10条,公共文化体育15条,小额工程招投标7条,为民服务8条,民生工程10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31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24条。
10.《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本年度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信息55条。其中农业农村政策12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2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条,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4条,土地征收4条,房屋征收1条,筹资筹劳3条,社会救助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分别在办公地点和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张溪镇人民政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对原有网站进行全面评估,提出页面设计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
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并完善了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2019年我镇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严肃对待考核,虚心接受社会评议,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学习,主动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活动,严肃认真对待省市县各级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指示要求与工作考核,对于考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负责人,并在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反馈,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与建议,目前未收到社会评议。
三是加强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与培训。积极对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镇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深化落实责任落实追究制度,进一步做好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7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探索,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基础较为薄弱,不少群众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今年我镇从以下方面展开了改进工作。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镇特组织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会,要求相关负责人到场参加,会上明确了主体责任及负责区域,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加强专人学习能力。安排人员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并不断完善公开信息中的政策解读部分内容,提升信息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监督考察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把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口,做到能公开的均主动公开,同时,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
2.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予以公布。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4.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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