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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页面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year/show/336/202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溪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一号楼1楼,邮编:247250,电话:0566-8241100,传真:0566-824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溪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各项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共计公布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与反馈)、年度重点工作、财政资金、权力运行、精准脱贫、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41栏目600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府领导、机构职能信息26条,政策解读、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信息36;财政专项资金信息32;应急管理信息15;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公众关注热点41;监督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领域信息450条。本年度共发布包括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县政府网开通了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产生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准确规范。

2、规范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将其纳入文件库。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张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标准设置目录。二是建设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区配备办公桌椅1套、电脑1台、打印机1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自助查询服务。三是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张溪新风”,及时发布跟群众生活、交通出行密切的信息,通过多元化宣传,提高行政信息传播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21年我镇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定期汇报和定期学习制度,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和培训机制。积极对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培训,同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出台了多项制度,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在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镇成绩良好;社会群众对我镇评议结果较为满意。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信息初稿,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二是充分利用视频、图画等生动多样的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内容质量,对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关联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