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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00:00 来源:东至县气象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东至县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zh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2210;邮箱:203856334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至县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更新完善11项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二是落实气象服务信息公开,公开天气周报、气象信息专报信息30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9件,其中文字解读1件、图片解读2件、媒体解读2件、专家解读2件、负责人解读2件。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主动回应10件。

2.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应急管理”、“主动回应”等栏目发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知等信息3条。

3.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发布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类信息2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条。

4.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1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气象局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县气象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气象信息、招标采购、气象工作专题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权威新媒体合作,与抖音官网、新闻头条官网合作及时准确推送气象预警信息412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县气象局局长为组长的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气象局局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县气象局局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四是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定期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五是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加强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提高满意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人员工作细致,确实为百姓办实事,一致得到群众的好评,满意度高,圆满完成任务,无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收费

无收费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长远来看,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较差距还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二是本单位人员少,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内容单一、质量不高等。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牵引,以提升决策公开水平为切入点,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立足点,以深化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为着眼点,以常态化督查督办为结合点,全面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吃透相关政策,培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答疑解惑、回应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工作人员综合信息处理能力。

二是注重公开,提高实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合理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创新政策解读方法,呈现形式丰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主动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是规范流程,落实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营造人民群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信息发布三审制, 防止网站发布泄密信息和个人隐私的违规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