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41 来源: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交通运输局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滨河园一号楼608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608,传真:0566-5299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开展了“执法有温度,服务零距离”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东至公交公司信息公开的监督,完善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更加贴近群众需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我局进一步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规程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申请内容,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后做到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200余条,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2024年未发布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平台长期维护工作,依据相关政策不断优化调整目录。抓好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时更新转载国家领导人信息和重要政策文件。推进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目录。

(五)监督保障一是制定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分解到具体科室,明确了具体完成时间。二是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针对第三方的测评,及时对标落实并在网站发布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接受社会评议,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高,图片、视频等解读形式还有待丰富;二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发布规范化仍有待提升,项目建设过程及竣工信息发布占比较小。

针对上述问题,着力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提升:一是加强优秀解读材料的学习理解,培养场景化解读思维,丰富解读材料制作手段;二是加强业务内容梳理,从业务实质着手,做好收集整理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提升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主动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