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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4:51 来源: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滨河园一号楼608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608,传真:0566-5299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专项规划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公开工作,目前规划还在修改中,待文本出台后,按程序公开。二是做好财政资金公开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公布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和扶贫工作情况。今年公开此类信息50余条。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在局网站应急管理栏目里,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文件,公开客运场站、道路运输车辆、健康科普等信息,共发布30余条。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共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8件,及时公开了办理结果,办结率和满意率均100%。五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对政府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等基础信息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对已废止文件及时标记废止,对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备案,保持规范性文件栏目动态更新。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宣传,做到全年所有规范性文件必解读,同时相应页面提供文件下载。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积极转发上级规划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优化栏目设置和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定期监测信息更新情况,错别字、暗链和错链等。有效推进线下专区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局办公室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政府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等功能。开通微信公众号“东至交通”,按要求积极转发上级信息,定期发布局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根据省市县测评结果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将结果发布“监督保障”栏目。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社会监督,2022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方面是主动抓落实、抓创新、抓效果不够;另一方面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根据今年的测评情况,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存在罗列小标题情况。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学习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紧跟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能力。不断学习、读透弄懂文件政策,多角度多形式解读,让人民群众一看就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举措或主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县交通运输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围绕重点任务,持续做好重要规划、重要文件、行政权力运行等政策信息的发布与解读。二是做好交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三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加大负责人解读和专家解读比重,丰富解读视角;制作视频解读,补全解读形式短板。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根据《安徽省交通领域基层事项公开指引目录》,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制定东至县交通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安排县公交公司试点开展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我县交通领域企事业单位公开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