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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6:4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与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27号县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66-3275331,邮编:24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80条。一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内设机构及人事调整信息,及时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97条,按时完成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等信息发布。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采用简明问答、图片解读、文字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6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办理结果4件,办结回复率100%;通过“主动回应”、“部门信箱”等目录,及时与群众沟通交流,回应群众关切。四是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题信息公开。对照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信息公开,确保公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五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定期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以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规定办理,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过程中,及时和司法局及相关乡镇政府沟通对接,确保答复准确及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三审”制度,信息产生、审核、发布层层把关,积极排查涉敏信息并及时规范整改,定期清理无效、无关信息200条,保障信息发布内容准确、真实。本年度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废止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以部门信箱、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多种形式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提升互动实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制定《东至县农业农村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到人。二是狠抓整改落实,结合上级巡查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及时落实整改情况。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掌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门公开栏目发布信息格式、内容不够规范主动公开意识需更进一步加强;二是重大政策意见征集时,收到的高质量意见反馈不多。

改进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工作安排,扛起工作责任,加强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工作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学习,规范发布信息格式及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明确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承担责任和任务,从而提升公开意识和水平;二是丰富向公众征集意见的形式,除网络征集外,采取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向相关企业、特定群体征集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