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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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龙泉镇人民政府 规范简称:龙泉镇人民政府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21003287545U 办公地点:东至县龙泉镇
联系电话:0566-8068002
单位职能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乡)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本乡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姓名:查䶮

职位:龙泉镇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武装工作。
简历:

 查䶮,男,汉族,安徽池州人,1988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书记。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方鹏

职位:龙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招商引资工作。
简历:

方鹏,男,汉族,1986年9月生,安徽东至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商务工作。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江超

职位:龙泉镇党委副书记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负责政法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信访、组织、人事、宣传、统战、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简历:

江超,男,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副书记。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施俊

职位:龙泉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抽调至县驻上海招商引才工作组,暂无具体分工。
简历:

施俊,男,汉族,1982年9月生,安徽东至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姓名:李向阳

职位:龙泉镇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负责统战、水利、气象、一事一议工作。
简历:

李向阳,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东至人,本科学历,现任龙泉镇党委委员。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吕成烟

职位:龙泉镇纪委书记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简历:

吕成烟,男,汉族,安徽桐城人,198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章文俊

职位:龙泉镇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负责武装、农业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简历:

章文俊,男,汉族,1989年10月生,安徽池州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委员。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童琳

职位:龙泉镇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简历:

童琳,女,汉族,1982年10月出生,安徽池州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党委委员。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胡习斌

职位:龙泉镇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分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服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广播电视工作
简历:
胡习斌,男,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东至人,本科学历,现任龙泉镇党委委员。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姓名:吴民飞

职位:龙泉镇副镇长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交通、住建、电力、保险、邮政工作。
简历:

吴民飞,男,汉族,安徽池州人,1992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副镇长


姓名:鲍炯敏

职位:龙泉镇副镇长

联系电话:0566-8068542

分工:
负责林业、消防、应急管理、社会保障工作,分管党政办工作。
简历:

鲍炯敏,男,汉族,1995年9月出生,安徽贵池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龙泉镇副镇长。

办公地点:龙泉镇政府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名称:龙泉镇党政办 负责人:鲍炯敏
职位:党政办主任 联系电话:0566-8068002
办公地点: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内务管理、后勤保障、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机构名称:龙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金希平
职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6—8069609
办公地点: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含实际利用外资)年度目标计划招商引资(含实际利用外资)优惠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发布和对外联系;承担招商项目的考察、洽谈、对接和引荐;负责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口的立项注册等相关环节的全程代理服务;负责招商引资落户企业投诉受理和眼踪服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统计报表工作等。
机构名称:财政所 负责人:刘仁贵
职位:财政所所长 联系电话:0566—8068058
办公地点:东至县龙泉镇财政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积极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合理安排好支出;

3、认真执行《会计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编制并上报会计报表和年终结算总表;

4、对有关会计凭证、账簿、票证、报表、文件等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并于次年整理,归档;

5、管好、用好预算内、外资金,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好会计事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

6、按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不白条抵库,不挪用公款,抵制不合理开支,维护财政纪律;

7、认真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结算,按照“真实、准确、迅速”的原则,编制财政总结算;

8、协调好与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关系,积极配合工作;

9、完成镇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江超
联系电话:0566-8068002
办公地点: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管理和协调全乡会事务工作,使社会事务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政优抚、救助等政策;

3、指导村(居)委员会贯彻落实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指令,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

4、适时组织勘查灾情,做好救灾、救助、扶贫帮困、扶残助残工作,切实落实五保户危房改建任务;

5、切实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和退伍军人安置,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工作;

6、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工作,及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杜绝集体上访;

7、加强社会劳动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防疫、急控等工作。

机构名称: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刘成
职位: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办公地点: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负责制定本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的社会治安问题。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4、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定期组织辖区内部单位每月底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辖区进行检查落实,掌握辖区内吸毒人员或外来流动人口全面落实安全无毒责任制。
5、检查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推广,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并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