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结合2020年东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滨河园1栋司法局,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909,传真:0566-52999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司法局在县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为抓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落实《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东政办秘〔2020〕70 号)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务公开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以司法局“三定”职责、权力清单、服务清单为准则,完善我局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依法公开局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承办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承办公开目录事项等信息。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等工作,实行决策预公开制度,本年度发布公开征求意见2次,并及时做好意见反馈整理公开工作。做好执行和结果公开,按季度公开2020年度县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我局承担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是提高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强执行政策解读制度,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改进解读的形式,采用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展示,我局本年度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专业人员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6条,有效提高了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办理时限和材料数,并将政务公开网相关栏目链接到政务服务网我局事项办理页面,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4.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针对疫情期间我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布相关公告,告知群众疫情期间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的相关事宜,同时出台《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法律解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律服务指南》等文件,全力保障支持企业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东至司法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宣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好习惯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5.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结对帮扶工作动态,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及总结。推进民生工程项目执行公开,按月公开项目进度和经费收支情况。围绕证明事项清理,公开了本年度县直部分单位的政务服务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6.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并按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目录规范发布各类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做到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00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为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建立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2000年以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清理工作结果,完成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等。同时,指导各县直部门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新要求。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影响面。强化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联系,利用融媒体电视、报纸、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推送法治建设等方面信息。规范政务热线留言办理答复机制,丰富互动交流渠道,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在3 个工作日内回复。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例会上要求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按照分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系统内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培训工作。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授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三是加强隐私排查工作。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专项排查,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泄露公民身份证号、地址、手机号等情况的发生。
2020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减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6.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保障力量需提升,我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肩负着部分县政府重点栏目公开,缺乏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可以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办公室其他工作同时,统筹时间和人员安排,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基础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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