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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0:00 来源:东至县司法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94/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滨河园1407室,邮编:247299,电话:0566-5299909,传真:0566-52999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围绕东至县司法行政2021年工作重点任务,发布解读信息15条,开展新闻发布会1场。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对与本部门相关的热点类信息及时进行了发布,同时对群众投诉咨询进行及时回应,主动回应信息19条。

2.强化行政权力执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民生工程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全年共开展意见征集5次。

3.提升基础性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定期维护栏目更新情况,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到位。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44条。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全年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做到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行政复议零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通过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方面的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公开服务指南等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今年来,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86件,其中,失效42件,继续有效44件。专项清理涉及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等规范性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东至司法”微信公众号和“东至普法”微博运维管理,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安徽法律服务网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应用,通过多元化宣传,提高司法行政信息传播效率。不断优化规范性文件公开平台,整合融入县政府政策文件库。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宽公开渠道,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热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培训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四是积极落实整改。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印发的测评问题及整改通报,落实整改任务要求。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对接,针对测评中指出的问题不断改进。在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我单位成绩良好。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业务股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通过集中培训、交流等活动,提高机关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综合运用图片、图文、图表、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东至县司法局

                             2022年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