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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 来源:东至县供销社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城路83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32758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供销社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规范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紧密结合我社工作实际,通过对标问题、查缺补漏、整改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全面提高我社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上台阶。

(一) 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机构设置、机构领导、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精准脱贫、“三农”服务、“新网工程”建设、新闻发布等目录,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条。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把“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综合运用图片、文字等表现形式,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形象生动。

3.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社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实现网站信息日日有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拓宽政府服务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现代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设立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三农”服务、新网工程建设等多个栏目,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坚持以政务公开、为农服务为宗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互动交流渠道,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东至县供销社2020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强化整改落实。根据县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本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扎实推动我社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

2020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现象;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大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内容,从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解读形式等方面,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

2021年,我们将按照县政务公开的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经办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我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112